督 查 通 报
纪检督查(2021年第4期) 签发:李进
为持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,切实提升执行力,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,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,结合公司督查和部门自查实际,现将六月份督查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总体情况
随着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亲历建党百年活动的精神洗礼,各部门、子公司人员思想认识得到高度统一,工作作风明显提高。管理人员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既敢于暴露,又勇于完善,配合细致全面的监控和现场督查,公司各项制度和要求得到进一步明确,巩固了以上率下、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。
二、考勤情况
公司本部、人防部、技防部、物业服务中心考勤正常,人员无缺卡、迟到、早退等现象。
押运部:李鹏、王淼、朱小伟迟到1次。
顺安检测:阮郭培迟到1次;王伟迟到3次;张磊迟到1次、早退2次;陆军早退1次;沈亚平迟到1次。
三、工作纪律情况
公司本部、技防部、顺安汽车检测无违反工作纪律人员。
押运部:农商行中队曹友山车内吸烟,谢一天打瞌睡,朱小伟不按规定着装(防弹背心),施林建车组私改行车路线且被投诉,四中队工行陈超不文明行车;刘擎雨警戒不到位,潘敏持枪游走。
人防部:廉政教育中心周国兵、费银建、陈友宏,税务局本部陈华,农行本部朱建林,车管服务中心尤红新、许德如,中行本部曹平,供电西仓库周云林,白蒲税务分局黄长金,皋能电力钱稳建在岗打瞌睡;白蒲初中张建明脱岗;行政中心仇永建在公司培训现场态度不端正;磨头税务分局陈良建履职不到位;下原水厂南区陈建军,黄市水厂黄金文,丁北水厂曹建军,新姚水厂李卫民,常青水厂陈明、明志兵形象差;高明水厂缪小俊,夏堡水厂曹辉东,丁北水厂徐桂林,行政中心夏志泉着装不合格。
物业服务中心:保安员吴信甫将安保器材(对讲机)交于无关人员使用。
四、通报表扬
物业服务中心会务员沈良钰捡到有现金和银行卡的皮包交还失主;押运部邮政中队林信伟捡到现金上交押运办公室。两位同志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,予以表扬。
明理增信,崇德力行。作为创新发展、勇于表率的国有企业,新征程赋予了公司更光荣的使命,对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。希望各部门、子公司以督查通报问题为镜鉴,以督查整改为契机,举一反三,持续发力,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勠力同心,强化担当,进一步提升组织的覆盖力和引领力,为公司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提供核心动力。
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